答:中共中央〔1982〕19号文件指出:“向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进行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科学世界观(包括无神论)的教育,……是党在宣传战线上的重要任务之一”,但是,“在报刊上公开发表涉及宗教问题的文章,要采取慎重态度,不要违背现行宗教政策,伤害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第72页)。
对此,中央曾明确指出:1、宗教是长期存在的社会文化现象,因此,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期的,任何时侯,只要群众还信仰宗教,就必须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个人信仰只能自由,不能强迫,只能由他们觉悟以后自由放弃。2、不能用抽象的有神论和无神论,用信教不信教或者信什么教的问题来分裂人民群众的革命团结,妨害人民群众的解放斗争。3、因此,我们在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知识教育人民,帮助他们逐渐地相信科学的时侯,不但不废除个人宗教信仰自由,而且要以尊重这种信仰自由为前提。如果取消宗教信仰自由,人们先有了反感,就不能冷静地客观地考虑问题和接受教育。(参见《宗教文化丛书》第57—58页)那么,这种科学唯物主义宣传就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所以,在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前提下向人民群众进行科学唯物主义宣传教育,是宣传工作中一个极其重要和不容忽视的指导方针。 ]]>
